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认证主要经过以下六个阶段:
申请阶段 受理阶段 认证阶段 投诉阶段 公告阶段 监督阶段
一、申请阶段
1) 领取《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证书报名表》
? 凡申请认证的单位必须认真领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所要申请资质级别,并仔细阅读本指南。
? 明确认证类型和资质级别后,填写认证中心制定的《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证书报名表》。递交报名表
2) 领取报名表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 单位必须按照申请表的要求,认真阅读,据实填写(用word录入)。
? 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的签名)、电子版一份。
? 对申请表中未填的内容,要书面加以说明。
3) 培训
? 资质认证的意义
? “三包规定”、《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办法》;
? 认证程序;
? 维修资质等级评审条件及审核程序
4) 领取《维修资质等级评审申请表》
? 经过初步了解,如果申请单位属于本认证范围并且基本符合《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的要求后,再通知申请单位填写信息产业部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维修资质等级评审申请表》。
? 申请单位有以下三种方式获得申请表:
I.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投诉受理中心将根据要求,及时地将文档发送到客户手中。
II. 直接到投诉受理中心领取文档。
III. 访问投诉受理中心(www.iitha.gov.cn)的网站,直接下载资料。
5) 递交申请表
? 领取申请表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 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申请表》的要求,认真阅读,据实填写(用投诉受理中心提供的word摸版录入排版)。
? 申请单位应上报以下材料:
序号 |
资质等级 |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
纸质版 |
光盘 |
备注 |
1 |
B C 级 资 质 |
维修资质等级评审申请表 |
四份 |
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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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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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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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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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业场地证明复印件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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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维修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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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维修人员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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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维修服务质量保证方法或措施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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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维修费用预先告知制度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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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维修人员培训计划及管理方法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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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作流程(含投诉)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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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资质不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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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奖惩制度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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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资质不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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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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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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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质量/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
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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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资质不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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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项需加封面、目录另外装订成册 |
注:纸质文档统一用A4纸张,电子文档材料使用光盘报送,文件材料应分门别类,名称一目了然。
二、 受理阶段
1) 资料初审
资料的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后面认证阶段的进度。因此,在收到文档的2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提交的文档的完备性及是否要求进行检查,提出补充意见,并通知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资料,如申请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补齐、上报,中心将按规定重新初审。如果资料完备,且符合要求,可以直接发现场审核通知。
2) 受理申请
? 河南投诉受理中心组织人员对单位的补充资料核实,确定资料是否完备,且达到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要求,重新提交)。经审查核实,已经达到要求,则河南投诉受理中心向单位发现场审核通知。
? 收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上标明的认证费用交纳完毕,并做好现场审查准备。
3) 文件审查
? 在申请单位的上报资料初审合格后,投诉受理中心委托认证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文件审查。
三、 认证阶段
认证阶段主要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是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认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申请企业能否真实、客观地展现自身的实力和水平,关系到申请单位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影响到认证报告形成,直接影响到最终资质认定。
1) 现场审核目的
? 对于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相应内容现场验证;
? 对于材料中的问题现场澄清
? 现场考察公司从事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的管理水平、维修能力、服务水平;
? 通过现场审核促使资质申请单位对于维修过程、质量保证、客户服务等项内容进行更加规范化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2) 现场审核主要内容
文件审核部分
? 维修能力
? 组织管理
重点查询: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维修服务质量的保证方法或措施;
2 培训的管理方法;
2 培训计划;
2 物料管理制度;
2 记录、档案的管理办法;
2 维修费用预先告知制度;
2 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的管理办法;
2 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奖惩制度;
2 最高管理者对控制和监督维修质量所具有的责任和权利;
2 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最高管理者或其指定代理人行使相关管理职责的明确规定;
2 质量主管的责任和权利;
2 技术主管的责任和权利;
2 接件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维修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质检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物料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用户投诉受理、处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具有的责任和权利的相互关系;
2 工作流程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的工作环节;
2 工作流程中保证维修质量的控制环节;
2 工作流程中对维修质量的监督环节。
? 记录、档案
重点查询:
2 对用户送修物品的全流程的管理、技术和质量监控的档案;
2 维修配件、消耗材料获取、保管和使用记录,可追溯性;
2 所有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的档案;
2 用户投诉信息的详细记录;
2 书面形式的记录的保密措施,电子形式存储记录的保护、备份方法。所有记录、档案安全完整地保存至少一年。
? 服务与投诉
重点查询:
2 履行“三包规定”中规定的修理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 维修工单;
2 维修保修卡;
2 收费清单;
2 意见调查表;
2 物料控制;
2 合法的获取配件、消耗材料的渠道或协议书。
人员审核部分
? 基本情况
2 维修人员的数量
2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 最高管理者
? 质量主管
? 技术主管
? 质量检验员
? 维修员
? 前台接待员
场所、设施部分
? 场所
2 经营面积;
2 具有明确的服务承诺的书面文件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2 维修服务的基本费用在营业场所明示;
2 用户试机电话;
2 独立的接件、维修、测试场所;
2 独立的存储空间(物料、用户送修物品);
2 维修配件的正常储备量。
? 工具、仪表
2 专用维修工具及数量;
2 防静电设备。
四、投诉阶段
1)若申请单位对认证活动中有关内容的公正性提出质疑并产生纠纷时,可在15天内向投诉受理中心或信息产业厅投诉或申诉。
2) 投诉受理中心受理投诉申请后,将派出独立调查组对单位投诉申诉内容进行深入客观调查。
3) 投诉受理中心依据调查结果和有关规范、准则做出仲裁。
五、公告阶段 通过认证的单位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六、监督阶段 详见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