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豫政办〔2012〕39号
政策主要内容: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
支持范围:
1.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新建和改扩建现代化仓储设施,冷藏冷冻库、冷链配送车辆,信息中心、电子结算、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检验检测项目的硬件设施; “农批零”对接终端配送体系项目,在城市建设生鲜农产品直营店、专卖店、连锁店等冷链配送设施。
2.农贸市场。支持新建和升级改造,马路市场退路进场交易,农村新型社区商业中心配套农贸市场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市场交易棚(厅)、封闭式交易大厅、冷链、仓储、废弃物处理等。
3.连锁超市企业。支持连锁超市与农产品基地开展 “农超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基地直采、直供规模。重点支持连锁超市建设生鲜配送中心、冷藏冷冻库、冷链配送车辆等冷链配送体系项目建设。
4.产地集配中心。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产地集配中心,主要支持农产品冷藏冷冻库及冷链运输车辆。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晓峰 0371—6580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