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文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政府金融办

    号:豫财企〔2015〕136号

政策主要内容:省财政统筹资金5亿元,委托省担保集团管理,通过再担保合作机制规范担保机构业务运作,充分利用代偿补偿资金,引导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担保出现风险时,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当符合支持范围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业务发生风险后,首先由担保机构全部代偿,托管机构根据合作协议按照实际代偿额50%及以上、35%(35%)—50%、25%(含25%)—35%、15%(含15%)—25%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的,代偿补偿资金相应分别按照实际代偿额的25%、20%、15%、10%的比例补偿相关担保机构。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春跃  0371—6580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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