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文 号:豫财建〔2016〕109号
政策主要内容:
1.新能源汽车采取在国家补助基础上累加补贴。对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2016—2020年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照不高于中央标准的40%给予补贴。
2.对补助范围内的本省消费者给予补助。2016年安排预算资金4亿元已全部下达,其中:整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32322万元,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7678万元。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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