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政策宣讲材料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近年来,省科技厅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通过强化创新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主体,“十二五”末,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比重达到84.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7个百分点二是创新型企业数量大幅提升。“十二五”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354家,比2010年数量增长一倍多;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达到42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2000家。三是创新要素不断向企业集聚。“十二五”末,全省73.5%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84.7%的研发投入来源于企业,87.2%的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设立在企业。

 “十二五”期间,我出台了《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有关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多个方面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下面,着重介绍一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企业研发方面的政策。

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包括以下两点:一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项政策是我国目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受惠企业数量最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全省共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近30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创新发展。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宣传、上市融资、招投标、项目申报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联合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增强综合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合理调整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根据当前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删除了一批落后技术,新增了增材制造(即3D打印)等一批新技术;鉴于现代服务业等一些新兴产业在原有技术领域体现不够,此次调整将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纳入支持范围,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二是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降低了对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比例的要求,在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强度的同时,更好地适应不同规模企业的发展情况;放宽了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求,取消了科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限制,适应当前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取消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以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并在工作指引中突出了对技术先进性、对企业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支撑作用和转化能力强弱的评价,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转让技术。三是简化流程和规范管理机制。公示期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继续有效,有利于促进区域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

近期我们将根据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6月底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会同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工作,启动我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关于创新创业政策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省先后出台了一批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

一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多元化主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在土地、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已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经年度考核合格,按照其上年度服务数量、效果等的量化考核结果,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行成本补贴。对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自有孵化资金投资在孵企业,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或跟投。目前,全省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数量达125家,实现了18家省辖市、21家高新区全覆盖

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方面。实施“科技小巨人”成长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年营销额超亿元的“科技小巨人”加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建成了互联网+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与招商银行实施千鹰展翼计划,51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千鹰展翼库,获得银行授信额度近70亿元。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对在我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利用专利权质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补贴,有效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缓解了资金紧张、解决融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

、关于企业研发政策

企业研发方面最重要的优惠政策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主要内容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其目的是提高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20122014年,全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累计减免税额达到41亿元,企业将这些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加大了技术改造和设备的更新的投入,直接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进步,大大增强了企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放宽了研发加计扣除的范围,简化了审核程序,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近期,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研究起草《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规范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鉴定工作,进一步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在抓好科技政策落实的同时,我们还积极转变科技计划管理方式,项目、基地、平台、人才等方面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比如重大科技专项突出政府目标导向,聚焦事关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今年,我省启动实施了省重大科技专项共计34个项目,拟支持财政经费2.22亿元,其中88%项目是由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包括创新平台建设等计划,着力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服务平台有机结合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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