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办政策宣讲材料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企业上市、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和保险增信等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企业上市方面

一是推动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政策。股份制改造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时,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已开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股份制改造后主要股东、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不发生改变,对符合国家改制重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及相关契税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因股份制改造而需要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因有特殊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延期缴纳。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企业用水权、用电权、用气(热)权及其他无形资产过户,可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需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可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和支持股份制改造完成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改制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加计扣除等。

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政策。对进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比照当地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奖补政策给予适当支持。挂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个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的,按规定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优先纳入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文化产业等政府性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等各类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目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大多数都出台了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奖补政策。

三是加快推动移民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为鼓励我省移民企业挂牌上市,省政府金融办与省移民办联合发文,决定利用移民后期扶持等资金再给予额外的奖补政策。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1.奖补移民村100万元,用于生产发展,可参股相关企业;2.奖补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经费(按移民村集体和移民个人参股比例×2×100万元奖补,100万元封顶),其中改制奖补30%,成功挂牌上市后奖补70%。对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企业:1.奖补移民村50万元,用于生产发展,可参股相关企业;2.奖补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经费(按移民村集体和移民个人参股比例×2×50万元奖补,50万元封顶),其中改制奖补30%,成功挂牌上市后奖补70%。奖补资金原则上从各地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结余资金中解决,由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移民部门检查验收后支付。

二、金融租赁方面

金融租赁是重要的融资工具,广泛用于政府和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融资,在农业机械、医药卫生、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社会公用事业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融资作用。201661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金融租赁。

在培育金融租赁机构方面,大力培育、组建和积极引进金融租赁公司,鼓励在航空港、轨道交通、大型农机等国家和我省特色领域发起设立具有竞争力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省外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迁入、设立专业子公司的方式,到我省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起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省内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

在支持重点领域方面,大力支持能源、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重组搬迁项目,利用售后回租等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鼓励利用国际租赁的方式从国外市场引进先进设备,促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鼓励、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加强对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领域通过金融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与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扶贫开发投资主体合作,搭建融资、租赁、服务三大业务平台,为企业量身定制科技租赁解决方案。发展面向个人创业者的金融租赁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金融租赁服务。

三、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方面

一是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资金设立或兼并重组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自身上下游企业和同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目前,我省放开了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和经营范围:允许注册地在省辖市市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同城跨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允许注册资金3亿元(含)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在其省辖市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允许大型骨干企业法人(上市公司)发起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围绕该企业供应链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二是鼓励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  我省设立了5亿元的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通过对担保机构201571日后新增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担保业务、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担保业务发生代偿后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

四、保险增信方面

去年以来,国家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可通过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增强信用,向银行申请贷款。当贷款出现风险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进行赔付。

郑州市创新推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模式,建立起“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模式和风险共担机制。对有抵押的贷款保险年费率一般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5%,信用类的一般不超过2.5%。银行的贷款利率上浮原则上不超过同档期基准利率的20%。同时,郑州市对参加贷款保证保险的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贴息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的20%,每户年贴息额不超过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发生损失时,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统一按3:7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政府给予逾期未还本息5%20%不等的补贴。希望各地积极借鉴推广这一模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