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河南省地方铁路运价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00:0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文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号:豫发改价管〔2016〕507号

    政策主要内容:

    1.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放开我省地方铁路的旅客票价和货运价格,由地方铁路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2.鼓励地方铁路大宗货物运输由双方协商定价。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新民 0371—696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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