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豫发改收费〔2015〕1638号
政策主要内容:对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分级管理,未进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永琳 0371—69691405
发文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豫发改收费〔2015〕1638号
政策主要内容:对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分级管理,未进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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