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财税〔2016〕36号
政策主要内容:
1.扩大了增值税征收范围。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扩大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由原来的货物、劳务和部分现代服务扩大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鹏 0371—6676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