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改进方法,创新机制,规范行为,提升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形象,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转变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体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努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法定职责,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一是加强行政指导和服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二是依法做好行政许可。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同时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进一步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要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损害赔偿权、救济权。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以及各项配套制度,使用规范的行政处罚文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行政处罚实行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督促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是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建立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形成上下一体、部门协作、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信息和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高效、公正、妥善地解决投诉案件,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得拒绝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申请,要及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六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增强沟通,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企业服务,树立系统良好形象。以真心、真情、真做服务企业,建立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完善企业服务直通车、企业服务热线下基层等制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一企一策”开展有针对性地服务。建立企业问题的收集、分析、处理良性机制,真正为企业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开辟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行为。

(四)推进文明执法,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认真学习《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意识。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五)实行风险管理,营造稳定和谐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标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许可审查制度》等制度,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要按照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从合法性、廉洁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方面进行评估。要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预防因执法不严、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等引发不稳定因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合法有效。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严把证件申请发放,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不合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严格考核的标准、方法、程序,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部署,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完善机制,加强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厅中小企业服务局、无线电管理局和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等处(室、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应于10月31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已纳入省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要加强监督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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