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给你们,望各地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厅。
联系人:周新雨 65509940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2〕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给你们,望各地认真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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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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