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省事管局、省统计局印发的《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数据核查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委能耗数据填报统计核查及迎接节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统计对象:
委机关、驻郑委属单位
二、填报统计内容:
2016年和2017年能源资源消费情况,主要包括:单位主要办公建筑信息、用能设备信息和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地面积、采暖面积、车辆数量、以及消费的电、油、气、水、采暖等所有能源资源数据。
三、填报统计要求:
1、能耗基本信息填报:按照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统计表中的内容、要求填报,不得虚报漏报。表格内有红色*标注的必须填写,其中机房信息、采暖信息及用能设备需按要求详细填报。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匹配性和真实性。
2、能耗数据上报要求:填报数据要与发票数据及财务支出保持一致(留存发票复印件及财务支出信息截图)。
3、材料上报时间:各单位要按省事管局考核通知要求准备考核材料,并于2017年11月22日前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委节能办(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9013房间)。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数据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填报能耗数据,每年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之前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委节能办,未报送的补齐后上报;年底报送本单位能耗分析报告并加盖公章。
2、委机关节能办将对各单位填报能耗数据予以核查,并通报核查情况,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填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边建宇 0371-65509976
2017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