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厅遵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透明的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坚持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和部署,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厅成立了以厅长杨盛道为组长,分管副厅长陈党义、纪检组长孟西林、巡视员温同文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全省工作部署,定时召开会议,研究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重要工作日程。
(二)保障得力,制度落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方式和程序、监督和考核作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建立、健全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了适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载体具备,建设扎实。为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强化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准确地公开我厅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此外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了多媒体显示屏,及时发布公告、公示,由厅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我们还利用编发简报、工作动态、板报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公开我厅政务信息。让公众了解知晓我厅工作,方便公众办理涉及我厅的事项,监督办理程序。
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同时,凡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基本做到于发布次日内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特别是对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等重点工作进行全程监控调控。做好工业经济运行预警、预测和预报,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立了工业经济旬报、月报等制度。在加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的同时,不断深化行业服务。对涉及我厅职能的项目审批、市场准入、资质鉴定、行政许可等一律进行公开、公示。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500条,依申请公开数16条,成为企业公众、新闻媒体、研究机构获取我厅信息的重要渠道。全年在新闻媒体发稿60余次,编发信息简报226期。
(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行政监督协调。根据我厅新组建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加强厅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靠制度管人、管事,促使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规则》、《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适用规则》等四项内部制约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印发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意见,制发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现场检查笔录》19项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出台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标准》等7项制度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办事程序,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实施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三)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和《加强机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我厅所有政务信息进行了科学界定和分类,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受理方式和流程等做了具体规定,各处(室、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负责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了信息公开程序合法、责任明确,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方便。2010年,共上报信息156条,采用105条;厅机关受理的依申请公开16条,答复16项,答复率100%。2010年,我厅在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没有出现因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一年多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行政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档案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如何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如何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的关系等,都有待于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2011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加快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搜索能力,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性。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涉及我厅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网上办事,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办事。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四)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途径。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强化各项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进行,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服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