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桂来保副局长带队对我省煤矿开展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 信息来源:

 


   2019121日至25日,国家煤监局桂来保副局长带队一行6人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先后听取了省工信厅、河南煤监局、洛阳市、三门峡市和河南能源集团及义煤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与干部职工进行了交流、座谈,实地抽查了义煤公司耿村煤矿、新安煤矿,查出两矿存在具体问题50条。


    

督导期间,桂来保局长对我省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指出了督导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四条建议。

桂局长指出,2018年,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重大灾害治理,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坚决淘汰关闭落后产能,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实现了“一杜绝三下降”工作目标。

桂局长指出,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差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主要表现为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不到位、“一通三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管理有待提高,基础管理不完善等。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主要表现为煤矿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728号的要求,明确一个煤矿一个监管主体并进行公示;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下放,层层减弱;监管力量薄弱,从事安全监管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检查多、执法少、处罚更少,存在宽松软现象等。

桂局长强调,河南是全国煤矿安全重点省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重特大事故,煤矿条件复杂、灾害重,重大灾害防治能力、管理基础依然薄弱,要深刻认识煤矿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就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牢固树立“零死亡”的理念,以实际行动抓好安全生产。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将煤矿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理顺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机构改革煤矿安全监管力量不减弱。二要切实做好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坚持以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采掘接续,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培养人才队伍,保证安全投入,确保灾害治理工程到位。三要坚定不移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建设。僵尸煤矿要依法淘汰、引导退出、关停清出等方式,加快关闭步伐。引导小煤矿业主抓住当前政策红利早关快关、主动退出。严控小煤矿火工品用量、用电量,发现问题,对停产停建矿井,要拆除运煤设备、生产设施,对绞车、轨道等设备设施采取双锁控制等措施。四要扎实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动态达标、过程达标,狠抓安全风险评估管控,严防风险发展成隐患以致于酿成事故。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和灾害防控、自纠能力。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减人增效。大力实施“一优三减”,科学合理编制生产接续计划,保证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续、均衡稳定生产,优化采掘布局,积极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生产模式,严控入井人数,少人则安。

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沈天良、河南煤监局副局长姚景州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全程陪同督导检查,洛阳市、三门峡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督导检查。

 

(安全监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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