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煤〔2019〕79号关于深刻汲取辉县市龙田煤业程村矿井“3·10” 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 00:00 信息来源:

各产煤省辖市、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属煤炭企业、神火集团、地煤集团、中煤河南分公司:
    2019 年3月10日,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程村矿井1806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扩修巷道进行锚网支护期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是该矿继2014年“5·17”顶板事故、2017年“6·17”突水事故后,又一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新乡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这起事故是今年全省第一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且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说明新乡市、辉县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不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意识淡薄,属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也暴露出程村矿井安全生产基础差、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主体责任缺失、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范措施形同虚设等突出问题。
   为严防全省煤矿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就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当前,正处在市县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地、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始终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装在心里,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3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网站公示的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切实履行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分包联系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暗查暗访、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突出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炭企业和煤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重任,带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控、源头治理,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
     四、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全国“两会”闭幕后,部分煤矿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各地、各煤炭企业要严把验收关,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有序开展,合格一处验收一处,验收一处达标一处,严禁一哄而上。今后,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地方及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一律进行提级验收,并报省工信厅备案。
     五、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各地、各煤炭企业要紧盯重点煤矿、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地质条件变化、揭煤、贯通、爆破、临时性工程作业等特殊环节安全管理,严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关,严禁平行作业,严格现场管理,加强矿领导跟班,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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