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联节〔2019〕218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00:00 信息来源:节能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促进工业能源效率持续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9235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9年能效领跑者遴选范围是钢铁、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行业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二)未使用国家命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自申报之日起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申报企业应提供20172018年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

   (二)地市初审。申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191118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同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三)省级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推选出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告内容进行现场核验。

   (四)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部门网站对拟推荐上报的能效领跑者和入围企业及其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共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荐申报。

 

    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

    孙志民  电话:0371-65509820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联系人:

    王艺雯  电话:0371-65569060

    

    附件:XX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