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文〔2019〕244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206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20 00:0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20627号提案的答复

 

陈国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燃煤电厂经营环境”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的工作职能,针对您建议中的第5条,现答复如下:

对于“尽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方面,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2016-2018年,全省共关闭矿井225处,退出产能5225万吨/年。同时,为做好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后的资源接续工作,更好发挥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作用,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给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要求,我们积极组织符合优质产能条件的煤矿参与产能释放,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共释放优质产能200万吨/年,切实发挥了优质产能的引领示范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国家释放优质产能有关政策要求,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矿释放优质产能,切实增强我省煤炭保障能力。对于“尽快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方面,我们将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为我省燃煤电厂积极呼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20196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 65509847

联系人:王壮    邮政编码: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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