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运用厅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监督考核,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更加贴近民众,惠及民生。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凡本部门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本部门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本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厅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953条;在政务微信(河南工信)公开发布970余条,在政务微博(河南工信)公开发布580余条,在政务头条号(河南工信)公开发布750余条;在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刊登播报信息610余条。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2019年,我厅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其中:组织《百姓问政》工信专期录制1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通过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政务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政策解读32次。三是不断强化政府民众互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便捷性,通过意见征集、网上咨询、领导信箱等栏目与民众进行互动交流,针对公众向我厅提出的咨询建议,我厅明确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回复时限,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我厅2019年度共办理网上咨询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信息公开(信函)申请9件,其中:网络申请8件,信函申请1件,均已按程序在法定工作日内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9年12月,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改版迁移至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子栏目,我厅以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持续发挥“河南工信”微信公众号、“河南工信”官方微博、“河南工信”头条号等新媒体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对全厅重点工作和各类政策进行了官方信息发布和权威解读。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四)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厅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政务新媒体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查政府网站基本情况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厅属单位网站等信息载体的管理监测,全年排查厅属单位网站、政务新媒体30个,查找整改问题3类,制定落实防范措施10余条,全年没有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二是认真梳理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结合“放管服”不断推进与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融合,进一步简政放权,在透明、高效的政府业务流程中实现便民化。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权力运行清单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涉及收费目录清单及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依托厅门户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动态更新发布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追责情形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落实行政主体责任,突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责任体系,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
2.做好厅机关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一是按要求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度部门财政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二是加强对厅属单位财务信息公开的管理。
3.加强本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henan.gov.cn)上及时完整公开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上述3个网站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33条。
4.做好“双公示”工作。依托厅门户网站“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专栏,及时公开我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同时推送信用河南网站。2019年,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双公示”信息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3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宽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在如何更贴近企业与公众需求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等。
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和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保障落实机制,力争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紧扣公开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规范公开平台。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手抓,打造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推进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监测工作,通过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提高我厅信息公开常态化监测水平和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升公开保障。聚焦打造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这个关键,通过集中与分散等多种形式,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