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3 18:00 信息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各工作组:

  现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日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快速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依照上级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对输入人员、复工复产单位的管控工作,现将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重点做好返巩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需做到以下几点:

  1.各复工复产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要有复工人员花名册,严格落实双承诺制度;

  2.原则上不使用重点疫区人员,严防输入(重点疫区指1+14地区);

  3.所有返巩人员实行单位、社区双报告,所有务工人员健康打卡钉钉系统全覆盖;

  4.按照我省统一划分的县域疫情风险等级,Ⅰ、Ⅱ类县(市、区)跨县返岗人员需办理健康申报证明,Ⅲ类县(市、区)人员无需办理。省外省内复工人员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可直接上岗。各镇(街道)要准确掌握复工人员信息,第一时间联系疾控中心安排核酸检测事宜(核酸检测联系人:董志刚13938532819);

  5.用工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预防新冠肺炎的中药汤剂;

  6. 用工单位至少每天为员工测量两次体温,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企业疫情防控责任人第一时间报辖区镇(街道)、市疾控中心、120规范处置。

  二、开展复工复产单位及机关单位疫情防控专题培训

  由国家卫生部特聘健康巡讲专家陆建义分层次进行专题培训。

  1. 各相关单位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各镇(街道)下沉企业工作人员;

  2. 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三、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辖区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细则见(巩防控办〔2020〕70号)文件

  四、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由疾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督导工作常态化进行,复工复产企业信息及员工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并将督导情况报卫生防治组邮箱:gysjkzx2019@163.com。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同步进行,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输入病例,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实现两手抓、两手硬、双统筹、双胜利,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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