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改造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1 18:34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2020年5月2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改造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各地项目评审推荐情况,结合专家审核意见,确定翱图(开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9个项目为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改造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反映。

       同时申报国家和省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改造专项资金的企业,如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省财政不再重复支持。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5月27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督电话:0371—65509867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371—65808051

  附件: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改造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xls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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