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17:15 信息来源:节能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行绿色设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11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国际贸易量大的工业产品领域,在快递包装、日化产品、洗涤用品、家用电器等轻工行业,服装、家纺等纺织行业,建筑卫生陶瓷、装饰装修材料等建材行业,涂料、化肥等化工行业,通信设备、办公设备等电器电子行业以及汽车行业等中,遴选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广绿色设计理念和方法,从源头降低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意识,促进绿色设计产品供给的扩大和升级,带动绿色消费。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近三年连续实现盈利,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拥有自主知名品牌,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已将绿色发展理念、绿色设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的基础能力,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四)已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产品符合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设计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绿色设计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来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相关要求

  相关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并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认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符合申报要求的龙头骨干企业,并负责组织申报。各推荐单位应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企业提交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等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hngxtjn@163.com。省工信厅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联系人:孙志民  王佳凝

  电话:0371-65507661

  附件: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二批)推荐汇总表

            2.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附件下载.doc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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