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煤安〔2020〕175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20”煤尘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 13:09 信息来源:煤矿安全监管处

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8·20”煤尘爆炸事故的通报》(煤安监调查〔2020〕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期,也是事故高发期。临近年底,煤炭生产经营日趋旺盛,一些企业抢生产、赶指标意愿强烈,容易滋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煤炭企业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投入,严禁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指标或效益指标;煤矿要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煤矿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巡查,严禁明停暗开、借整改之名违规生产等行为发生。

  二、坚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瓦斯防治工作是煤矿安全重中之重。要强化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制度,倒逼瓦斯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禁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严防突出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等措施及管理制度,防止粉尘超标和爆炸。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对今年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一通三防”方面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以及共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要加强顶板管理,推广应用锚杆、锚索等支护技术和两巷超前液压支架等支护方式,提高保障能力。要优化巷道设计,避免人为形成“十字”交叉口等高应力集中区。要加强水害超前防治,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要狠抓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评估论证。各煤矿要深刻吸取梁宝寺煤矿煤尘爆炸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采煤工作面中巷拆除巷道锚索和钢带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现场管理,杜绝采煤机滚筒缠绕锚索、钢带依然生产作业的行为。要加强防尘降尘设备维护,确保喷雾降尘正常运行。各煤炭企业要立即对所属煤矿进行筛查,凡是采煤工作面存在中间巷的煤矿,要对其开采安全性进行评估论证,不安全的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20”煤尘爆炸事故的通报.docx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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