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0〕104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9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1 16:52 信息来源:办公室

魏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许昌产业发展新‘名片’”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视和关心!我们根据提案内容开展了研究,依据我厅职能职责,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及的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符合其实际情况,您的提案也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的,对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健康河南”建设,促进我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组织协调”的问题

  规划引领,大力发展我省生物医药产业。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20号)、《河南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豫政办〔2017〕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1号),进一步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下步,我们将积极建议省政府完善省医药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建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社厅、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管局、财政厅、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和省辖市、直管县(市)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协调调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围绕打造产业基地、培育龙头企业、推进重点项目等,为生物医药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得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叠加优势,补齐短板,协调推进,全面推动医药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促进我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坚持创新驱动”的问题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医药产业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医药产业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着力为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是把引导支持医药产业科技创新编入《河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重点推进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的开发。同时,在编制河南省年度科技发展计划时,把医药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作为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重点。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全省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了一系列重大关键技术。二是加强医药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近年来,我们以医药产业发展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目前,已在全省组织实施“创新药物口服缓控释制剂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等31个重大科技专项,省财政投入研发经费1.2亿元,在国内率先突破了喜树碱全合成工艺、甲型HINI流感疫苗制备等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推动了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三是加强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医药产业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建设了生物医药、免疫诊断试剂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了河南省生物疫苗与诊断试剂、中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四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强强联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国内外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不断向省内优势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转移转化,有力推进了我省由医药产业大省向医药产业强省的跨越。

  三、关于“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众创空间”的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实施“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将医药产业列为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每年安排高级研修项目时,对医药产业领域研修项目给予倾斜。二是加大医药领域技术工人培养力度。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建设,校企合作培养医药领域高技能人才。批准建立省级医药技工教育集团,相关学校和企业纷纷加盟,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深化培养使用衔接,共同推进医药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加大对医药领域海归专家和外籍专家扶持力度。对我省医药行业引进的外国高端专家在来华工作许可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全程实行网上办理,限时办结。四是来豫工作的海外医药领域留学人才,按照《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有关规定,可在工资收入、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生物医药高端人才,带动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

  四、关于“加强龙头企业培育,实施精准扶持”的问题

  我们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转型发展攻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型办〔2018〕3号),每年以此项目为抓手,整合有关资金,将医药产业列为4个新兴产业之一,优先支持的重点发展行业。我们将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政策体系,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实施产业提升行动,打造优势产业基地,实现集聚发展。依托产业基础好、资源禀赋优势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引导企业集聚,重点打造郑州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乡生物医药产业谷,驻马店市、项城市等化学制药产业集群,禹州中药产业集群健康产业园,长垣驼人健康科技产业园医疗器械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龙头带动行动,培育骨干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带动产业聚力发展。支持骨干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积极推进医药和化工、医疗器械和装备、中药材和中成药、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和流通等企业强强联合,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生产集约化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支持中小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持续扩大细分市场份额。支持华兰生物、天方药业、宛西制药、羚锐制药、辅仁药业集团等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低成本扩张,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我省医药企业航母。三是积极协调加强财税金融支持。1.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对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及应用示范等项目、化学药物一致性评价等给予支持。2.提倡并鼓励相关地方出台土地流转的财政扶持政策,完善道地中药材种植以奖代补与项目带动相结合的激励措施。3.积极鼓励发展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4.积极建议创新融资方式,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推动知名医药企业,研究利用资本市场,扩大上市融资比例,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支持财务指标稳健、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中小中药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5.积极协调金融单位并鼓励医疗器械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服务。6.协调落实完善税收支持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以及中小微研发型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7.积极开展对重大疾病用药、儿童药、罕见病用药、短缺药等品种生产给予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继续与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支持和服务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对豫药在医疗机构应用给予政策支持,支持豫药的品牌推广和文化建设,共同推进医药协同发展,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群众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我们将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把医药产业领域作为发展重点,大力推动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河南从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转变。

  最后感谢您对中药材产业的关心和支持。上述回复中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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