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0〕11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10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2 08: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夏先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省汝瓷产业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依据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一、支持轻工行业转型升级情况

  2017年,省委、省政府打响转型发展攻坚战,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轻工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省财政厅联合省工信厅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8〕16号),设立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在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轻工等行业均属于支持重点,支持涵盖日用陶瓷的轻工行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不断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省级财政面向中小企业的部分支持政策情况

  2019年3月14日,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修订印发了《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财税政策》(豫财企〔2019〕11号),在鼓励汝瓷等民营经济在更宽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落实创办企业扶持政策、支持扩大融资、鼓励科技创新、鼓励转型升级、落实减税降费、降低用工成本、鼓励引智创业、优化营商环境等9个方面,推出46条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激发企业的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其中在科技创新方面,从知识产权、制造业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新型材料保费补助等多方面不断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三、产业扶贫方面的政策

  在产业扶贫方面,我厅一直鼓励贫困地区依托基础和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轻工等脱贫。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工业企业开展扶贫带贫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规〔2020〕55号),为充分发挥企业在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高质量完成全省脱贫攻坚任务,组织全省工业企业开展扶贫带贫工作。对于扶贫带贫能力强的典型企业,我厅在组织培训、金融扶持、推荐评选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质量标杆、单项冠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扶贫龙头企业培育等要素保障上,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

  您建议中所提的“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汝瓷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倾斜,让这些龙头企业能够快速发展,为整个汝瓷行业打造出一个标杆,让受扶持企业通过自身效应带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符合我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转型方向,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表示肯定和支持,我厅将持续关注并给予指导。

  需要说明的是,对建议中有关柴窑恢复的内容涉及环保、林业、工商、文化等部门,我厅只能依据职责范围对建议作出答复,请予谅解。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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