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0〕12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5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2 08:44 信息来源:办公室

程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铸造行业绿色化改造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河南省2020年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实施方案》已明确,2020年要培育创建20家绿色工厂、2个绿色园区。加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管理,制定并出台绿色工厂管理办法,加强对绿色制造创建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培育壮大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从业规范,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财政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加大绿色化改造宣传力度,发布绿色制造典型案例。

  二、制定河南省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文件精神,促进我省铸造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铸造行业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多次组织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等铸造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市,及省铸造行业协会专家召开会议,研究铸造行业现状和面临形势。多次通过多种形式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宋连武处长亲自到省生态环境厅协商《河南省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有关政策制定工作,由于相关排放指标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方案还未印发,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三、严格铸造产能管理

  一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79号)要求,印发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范围严格铸造产能管理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9〕209号),在全省范围内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实施铸造产能清单公示、公告制度和产能置换制度。二是为扎实做好全省铸造行业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了铸造行业产能工作会议,集中听取铸造产能核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并到新乡辉县、许昌禹州等地调研。三是为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在认真梳理相关意见基础上,印发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5号),进行铸造行业产能清单公告和产能置换工作。

  四、启动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5号),对已公示公告的铸造企业产能清单,依据地市工信、发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的铸造产能置换方案,启动铸造企业产能置换工作。

  五、开展铸造行业转型发展观摩活动

  为扎实做好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推动铸造行业发展,推广铸造行业先进典型,选取1-2个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突出重点地市,开展铸造行业转型发展观摩活动,学习企业在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导我省铸造行业绿色、智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进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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