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产融〔2020〕219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国家物联网项目征集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18:34 信息来源:产业融合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深化物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推动产业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推进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0〕1337号)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国家物联网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项目应聚焦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突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对产业带动、规模化应用形成的引领示范作用。项目分为“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两个类别:

  (一)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包括物联网基础共性技术、前沿新型技术和重点行业应用可推广复制关键技术,平台类重点技术与产品。聚焦智能传感、先进通信、边缘计算、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物联网检测认证等,着力促进物联网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融合创新,为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和专项组织实施提供项目储备。

  (二)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包括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能家居、环境监测等领域物联网集成应用的已建成项目,聚焦项目的示范效果、应用成效、产业带动作用等要素,具备模式复制和应用推广的基础条件。

  二、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申报:申报企事业单位登录“2020年物联网项目征集系统”(www.iotproj.cesi.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申报所需信息后,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公章(封面、骑缝),报送至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23日16:00。

  (二)项目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和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融合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每个企事业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企事业单位名称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提出向国家推荐的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推荐名单。

  联系人:张黎明  吴桂昆

  联系电话:0371—65507694  0371—65509946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450008)

  附件:2020-2021年度国家物联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doc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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