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部门 | 备注 |
1 | 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认定 | 《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第十三条:鼓励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家重点工程,可确定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优先予以安排。尽快研究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和项目业对首台(套)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投保。 | 装备工业处(省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 |
2 | 产业政策确认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第四条(二):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收到企业的核查申请后,负责组织对申请企业的核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目录》等有关政策要求,对企业生产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审批过程、建设时间、生产能力进行审核。 | 产业政策和法规处处 | 办件到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
3 |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 一、《河南省煤炭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生产能力或者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不得超能力生产。 二、《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 煤炭行业管理处 | 办件到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