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0〕5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铸造产能置换报告相关内容的通知》(豫工信办装〔2020〕118号)精神,依据鹤壁市工信、发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报送的《关于鹤壁中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铸造产能整体搬迁的请示》,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研究,现将拟公告的鹤壁中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铸造产能置换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
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71—65509873
省发展改革委 0371—69691525
省生态环境厅 0371—66309080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