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产融〔2021〕86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7:20 信息来源:产业融合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荐项目合计不超过10个,省直管县(市)推荐项目合计不超过3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省直管县(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报送方式

  请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融合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邮箱hngxwcyrhb@126.com。报送材料包括《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3、4、5)以及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含附件6汇总表)。

  联 系 人:张黎明  吴桂昆

  联系电话:0371—65509826   65509946

  附件:1.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3.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

              5.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6.2021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附件1-6下载.doc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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