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金花”“银花”企业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9 17:09 信息来源:省食品工业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金花”“银花”企业的通知》(豫酒办〔2021〕5号),经企业自主申报、省辖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组审核评议,认定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省白酒业“金花”企业(排名不分先后);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河南寿酒集团有限公司、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蔡洪坊酒业有限公司为河南省白酒业“银花”企业(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意见,请将反映意见于2021年7月23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示期限: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507713

  电子信箱:yujiuzhenxing@163.com


  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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