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1〕86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9 17:53 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和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助推传统煤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建议收悉。结合2020年度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和2021年编制《河南省煤化工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工作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度我省淘汰煤化工落后产能情况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涉及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化解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检查等重点关注的事项,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2020年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环保约束压力很大。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9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0号)明确提出,“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依法制修订更为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政策标准。”《河南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豫政办〔2018〕73号)和《河南省钢铁行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4个方案》(豫政办〔2018〕82号)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面淘汰不达标落后产能,其中包括“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有序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规定,鼓励地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2020年淘汰“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有序退出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2021年编制煤化工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情况

  为推动我省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编制了《河南省煤化工产业“十四五”转型发展规划》,为支持我省传统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下一步工作打算是:

  一是成立河南省煤化工行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推动全省煤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破解发展难题,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发展合力。

  二是研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煤化工行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降低煤化工企业用电、用热等成本,提高行业发展竞争力;出台支持煤化工行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煤化工企业用地新模式,降低企业一次性工业用地投入费用。

  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煤化工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利率适度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化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募集转型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化工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四是成立产业发展基金。成立河南省化工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和河南省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基金,鼓励支持我省煤化工行业转型发展;鼓励国内产业基金参与我省煤化工项目建设,加快我省煤化工行业转型发展。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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