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1〕85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10:58 信息来源:产业政策处

王荧、朱明甫、陈嘉慧委员:

  您们联名提出的 “关于加强河南省老工业遗产(遗存)保护和利用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了要“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为加强工业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2016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文件。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一项重要载体,它记录了我国工业化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标志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一系列重要历史节点。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对传承中国工业精神,传播优秀工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以来,工信部开展了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分别认定了四批224家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名录。2021年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正在评审中。

  二、我省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思路

  河南省工业遗产记录了我省工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见证了我省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加强对河南工业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利用显得尤为重要,开展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是工信系统一项重要职能,结合我省当前实际,下一步推动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打算如下:

  (一)开展我省工业遗产项目摸底普查。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分布较广,各类工业遗产比较多,为了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统筹利用工业文化资源,发展好工业文化产业,省工信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文物局等部门开展对全省工业遗产项目摸底普查工作。主要针对1980年前建成的具有重要或较高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及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有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宣传工业发展进程、成果和文化为目的兴建的博物馆、纪念馆及工业企业展馆等机构进行摸底普查,建立河南省工业遗产项目名录库。

  (二)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我省工业遗产项目摸底普查情况,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重点开展工业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分级保护机制,保护一批工业遗产,抢救濒危工业文化资源。工业遗产项目所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工业遗产保护领域,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老旧厂房、设备等依法建设工业博物馆。

  (三)探索保护利用新模式。在做好保护工业遗产的前提下,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因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探索保护利用新模式,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产业,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支撑。倡导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各地利用工业企业展馆、工业遗址、产业园区及现代工厂等资源,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工业旅游产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促进工业旅游与传统观光旅游、工业科普教育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开放生产车间、设立用户体验中心等形式进行产品展示和品牌宣传,建设一批具有社会公益功能的工业旅游示范点。

  相信在省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在各部门协同推动下,河南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会越来越好。

  感谢您们对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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