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豫工信食许变决字〔2021〕第59号),对息县盐业发展有限公司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批字第410139)信息做如下变更:企业名称由息县盐业批发部变更为息县盐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石有平变更为余有发。
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豫工信食许变决字〔2022〕第1号),对民权县利民盐业专营有限公司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食盐批字第410129)信息做如下变更:企业名称由民权县盐业总公司变更为民权县利民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玉杰变更为韩景华。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