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持证”进高校了!河南高校学子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发布时间:2022-01-18 10:01 信息来源:河南商报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即将成为现实。

  1月7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加快培养数以千万计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河南省教育厅联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要求高校学子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学技能,高等教育院校成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

  有一技之长是不少高校学子走进社会的第一块“敲门砖”。

  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全省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开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职业院校(以下统称“院校”)要普遍成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取证工作。

  《方案》标明,各院校要成立负责技能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完善技能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确定技能评价的职业(工种),组建相应的专家、考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加强设施设备及评价场地建设,根据自身评价需要和评价能力,申请备案面向本校学生(含在职教职工)的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省要完成450万人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330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135万人)以上取得相应证书。

  2022年底前,全省院校备案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达到350所以上,培训人次达到110万人次以上,取得证书人数达到80万人以上,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人数达到31万人以上。

  【聚焦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和学徒制培训】

  相关院校,应该“选取”哪些方面的技能培训?

  《方案》中标明,各院校要结合专业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条件、教师队伍等情况,认真梳理培训项目,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种职业培训。

  各院校要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驱动,聚焦大数据、软件开发、智能制造、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主动联系产业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和学徒制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地方所属院校要发挥区域内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的优势,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已脱贫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广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农村二三产经营人才、农业生产人才等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方案》中对高校学子技能学习的“程度”给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各院校要引导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掌握一技、多技之长,提升职业能力。

  原则上,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鼓励学生取得不限于所学专业的各类职业技能证书。证书信息按规定纳入全国和我省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

  【灵活应对,多种方式开展取证】

  《方案》指出,学生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考试考核,院校组织学生进行专门培训后,组织学生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证书,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学生)可参加高级工等级考试考核。

  (2)直接认定,院校对取得1+X证书的学生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取得1+X高级、中级证书的认定高级工,取得1+X初级证书的认定中级工。

  (3)过程化考核,院校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的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学生可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本科层次、专科层次学生可认定高级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认定中级工。

  (4)竞赛取证,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代评作用,院校将职业技能标准融入竞赛内容,制定校内竞赛办法,根据教学和评价需要组织开展校内技能竞赛,向竞赛成绩符合条件的师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技能证书可转换为学分】

  《方案》中明确,各职业院校要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按照《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完善职业技能证书与学历教育学分转换机制,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开展职业技能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工作,根据职业技能证书的类别和等级赋予相应学分。

  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学分认定办法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免修相应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此外,学生取证情况也将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在校生收取费用】

  取证培训收费吗?

  《方案》中强调,各地、各院校不得以技能培训、考证、取证的名义向在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院校成立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将按照《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规定,根据取证等级和数量给予评价补贴,各院校按照有关程序申领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同时,《方案》中标明,允许各院校将开展职业培训、评价的收入和补贴用于购置培训设备(软件)与耗材、维修维护更新设备、支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考核费用(含培训师和考评员培训费用、证书考核费用、考务费用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此外,各院校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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