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2〕119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人大十三届第三次会议第580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1 10:23 信息来源: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郭徽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对工业余热供暖支持”的建议,我厅已于2020年5月将答复意见反馈予您。现就建议内容和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国家层面。已将“工业余热供暖”纳入《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以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级层面。已将“工业余热供暖”纳入《河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豫发改环资〔2021〕1113号)、《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豫政〔2021〕43号)。规划分别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工程,集中回收电力、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供热。创新供暖体制和方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结合能源状况,采用工业余热、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供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和工业余热暖民工程的建设。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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