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2〕122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 16:28 信息来源:厅技术创新处

尊敬的贾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基于云开发模式的河南信息化‘智能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科学技术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共服务平台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服务科技进步

  和技术创新的基础支撑体系。我省高度重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聚焦电子信息领域产学研资源的集成与互动,多措并举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和高效运行,全力推进我省电子信息领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省科技系统已搭建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平台重点聚焦科研设施与仪器、科技文献、自然种质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研发平台和科学数据等相关基础数据信息,整合了我省云计算、大数据、北斗、量子信息、物联网等电子信息领域科技资源,大幅提升了我省电子信息领域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创新资源的协同共享效率。截至2021年底,平台共汇聚仪器设备7880台(套),文献数据逾4亿条,自然种质逾1000万种,研发和服务平台532个,有效衔接了省内外电子信息领域科技创新资源与我省企业需求。

  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相关建议,加快推动我省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作用。对标我省电子信息领域创新主体科研需求,逐步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按照国内一流企业“云开发”模式对平台进行改进,不断打通制约创新效率提升的关键环节。同时,积极引导我省电子信息领域相关创新主体充分利用平台开展科研活动,使广大企业和工程师通过平台有效提高开发效率和开发质量,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切实帮助其解决缺少科研费用和科研设施设备的问题,减轻各类创新主体研发负担,从而全面提升创新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不断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领域创新型企业。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基础上,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加强对入库电子信息领域企业的专业辅导和培育扶持。支持电子信息领域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入开展政企对接服务,抓好政策落实见效,通过“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引领电子信息领域企业创新水平整体跃升。

  三是推进电子信息领域成果转移转化。立足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一步完善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高质量成果库和全省产业技术需求库,不断征集汇聚电子信息领域科技成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筛选梳理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创新需求,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提供智能匹配、线上洽谈等专业服务,实现电子信息领域创新成果供需精准对接。

  感谢您对我省信息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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