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拟认定化工园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7 21:13 信息来源:厅化学工业处

  为规范我省化工园区管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河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豫工信联化工〔2022〕133号)及相关规范标准,经园区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拟认定“孟津区化工园区(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石化园区)”为化工园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反映。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要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3年1月7日至1月14日

  联系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

  联系电话:0371-65507758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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