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3〕16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5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22 10:04 信息来源:厅中小企业局

民建河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培育扶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科学技术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等多渠道发力,不断加大培育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一是加快实施梯度培育。制定出台《河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豫工信企业〔2023〕45号),加快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聚焦特色产业和细分领域,分层分类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工作。2023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551家。目前,正加快部署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二是发挥财政奖补作用。贯彻落实《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豫政办〔2022〕14号附件3),对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年度投资计算区间内用于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购置的设备、软件,按照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7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财政奖补9000余万元。

  三是推动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落实。2022年安排企业研发补助资金4.73亿元,完善市县科技投入引导机制,采用“定门槛、普惠性、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省市联动,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9231家企业给予研发投入最高20%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引导市县投入10亿元,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导提升我省研发投入强度。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已到期,省财政将进一步研究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四是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按照技术成果转化、委托研发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实际收入的5%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晋升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除继续享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

  五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依据《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豫工信联文〔2022〕74号),稳步推进“专精特新贷”业务,统筹银行、担保、天使风投创投基金等专业服务机构有关力量,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产品和模式,采取“银行直贷、银担合作、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持续创新金融产品,聚力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据统计,截至7月3日,我省专精特中小企业累计获批授信总金额968437万元,累计提取贷款总金额780354万元,其中,银行直贷712583万元,银担合作66771万元,投贷联动1000万元。目前,我省已设立22只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实现“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中央规定的四个领域基金全覆盖。尤其是2021年设立1500亿元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150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持创新创业。在符合基金方案的条件下,以上基金均可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其中,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六是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制定《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方案》,联合浙江大学等高校组织民营企业家培训,举办制造业重点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等高端培训4期,着重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联合北京理工大学组织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履行社会责任,累计培训企业高管2000余人次,普惠培训覆盖面达1.5万余人次。围绕防范诈骗等社会时事热点,开展线上直播,累计培训人数超十万人次。开展年度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初评遴选14名企业家推荐至省委人才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建强人才队伍。

  七是加快出台支持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现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固化、提升、创新相关做法,加快《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支持办法(试行)》出台进度,加大支持力度,营造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培育壮大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好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统筹发挥财政资金、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