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工业节能诊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08:52 信息来源: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2023年我省确定20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承担346家重点行业企业和14家数据中心专项节能诊断工作任务(详见附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为做好全省年度工业节能诊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本地区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任务,加强与企业及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联络对接,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诊断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诊断工作任务。

  二、加强诊断服务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依据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可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官网下载),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

  三、强化结果应用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重要性,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引导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将节能诊断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梳理节能诊断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建立本地区节能技术目录、工业用能数据库,为开展工业节能低碳工作打好基础,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增效目标。

  四、相关要求

  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需在12月25日前完成诊断工作,及时将《工业节能诊断报告》(电子版)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同步报送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mpsp.org.cn),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节能诊断总结报告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12月31日前将企业的节能诊断报告(电子版)、本地区2023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及优秀推荐案例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在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中如遇到各类问题,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

  联系人:孙志民   王占昍 电话:0371-65509953

  附件:1.2023年河南省工业节能诊断企业及诊断机构名单 

             2.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3.河南省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联络表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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