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食品产业基地纳入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目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我厅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工作,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安全生产处)会同省食品工业办公室认真商讨沟通,第一时间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司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对方初步答复是: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主要涉及应急装备类,暂不涉及应急食品,具体待商定后答复。5月18日,我厅正式向工信部报送《关于申请将应急食品纳入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的函》(豫工信运行函〔2023〕134号)(详见附件),目前正在等待工信部回复。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