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4〕7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1-07 17:14 信息来源:厅规划处

崔二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制造业尤其是技改补助资金额度”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方面

  省财政每年安排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以财政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等。近三年来,累计落实省级技改财政补贴资金16.4亿元、支持项目455个,其中技术改造项目380个、智能化改造项目45个、绿色化改造项目29个,带动全省技改投资超过3.7万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体政策如下:

  1.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

  2.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软件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其中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最高可达2000万元。

  3.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关于相关支持政策补助额度方面

  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引导各地加大对我省制造业的支持力度,省级资金重点支持投资额较大的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对较小的企业项目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出台支持政策。近年来,,省财政将支持重点聚焦到头雁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就头雁企业来说,积极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对于行业龙头企业,将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提高到2000万元,加大支持力度。

  对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来说,省财政降低了技术改造支持门槛,取消设备、软件实际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限制,支持最高额度为500万元。

  三、关于丰富支持方式方面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实施方案》,丰富对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方式,新增设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扩大技改投资。

  一是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对全省通过银行贷款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年度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贴息。

  二是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对工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0%给予补贴。

  三是鼓励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头雁”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充分运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设备更新等专项资金,鼓励有关企业通过当地工信、财政等部门,积极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通过积极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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