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征集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
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的通知
豫工信办数字〔2025〕5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河南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链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63号),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融合应用,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创新平台
包括人工智能领域实验室、创新应用中心、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等。其中,实验室聚焦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应用中心聚焦创新成果推广和促进成果产业化应用,创新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多层次人工智能专业人才培养。
(二)创新企业
具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围绕人工智能相关的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等持续开展研发活动,形成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主要依靠创新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的企业。
(三)创新产品
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自主研发,具有技术先进、性能优秀、应用前景好等特征,已实现产业化或规模化应用部署并可实现持续稳定供应的人工智能产品。
(四)创新应用
在医疗、教育、科研、工业、农业、文旅、城市管理、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建成投用并取得明显应用成效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案例(含平台、系统、场景等),且具备较强的复制推广价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河南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的审核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根据优先次序进行排序。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直接申报。
(二)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直接申报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包含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Word文档及PDF扫描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名单。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对接活动,积极推动产品应用落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0371-65507694
省人工智能协会:18638114350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5.河南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和创新应用推荐汇总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