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5〕1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的年度业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各奖励50万元;二等奖各奖励30万元;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二)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除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外,同一企业原则上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前期项目调研、筛选工作,共同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和责任落实,聚焦项目实施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切实做好现场审查工作,增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力度,保障实施效果。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取消今后两年本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四)申报单位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申报系统(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s://gxt.henan.gov.cn进入)注册账号,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上登录填报申报材料。
(五)进入省级公示环节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平台(https://gxt.acjxkj.com/login.html)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对未按时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使用资格,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六)各地于2025年4月25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汇总表附可编辑电子版),同时将通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申报系统导出的企业申报材料(带系统生成的编码和水印)纸质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