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节〔2025〕11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行动方案》(豫政办〔2024〕25号)要求,决定开展河南省废旧动力电池(含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废旧动力电池(含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
二、综合利用企业(含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版)》再生利用要求的综合利用企业)自愿提出申报申请,并如实填报《废旧动力电池(含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书及相关资料(纸质档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节能处邮箱(hngxtjn@163.com)。
联系人:王复军
电 话:0371-65509820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109房间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