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超短波机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7:20 信息来源:厅财务审计处

  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超短波机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29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超短波机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最高限价:36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50859-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超短波机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3600000.00

3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建设9套新型GNSS干扰测向查找系统(机载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合格。

  (5)质保期:3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4(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由成交人按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货物收费计算办法标准*7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3号

  联系人:师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50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