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节〔2025〕15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含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5〕112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信部门推荐、评审答辩等程序,现将我省第一批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好协调,引导属地回收企业对接综合利用企业,签订书面回收利用合同,推动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并给予政策支持。请符合条件的综合利用企业创新工作模式,在规范做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同时,主动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报废拆解、电池生产、快递物流、共享运营、回收网点等企业加强协作,在企业网站公开服务信息,并按照要求健全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的接收、转运、贮存、利用全流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开展综合利用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王复军 王佳凝 65509820 65507661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