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光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公交车电池更换问题应引起重视”的提案收悉。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现答复如下: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减少化石能源的利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经过多方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攀升,换电模式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做好此项工作,对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3.6万台。城市公共汽电车总量为38546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总量为33198辆,占比达到86.3%;2020年度全省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共计3004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数量2982辆,占比99.5%。目前,新能源公交车辆的电池更换一般由公交企业选择整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完成。
关于“尽快出台更换电池的相关政策,积极培育动力电池租赁市场,加快电池更换站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换电成本,减轻公交企业用电资金压力,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废旧电池回收力度,因车制定换电解决方案,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使用效能”的建议,我们完全赞同,大力支持。
收到你的提案后,针对反映情况及建议,我们厅委托宇通客车和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进行了市场调研。
一、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及分析
(一)市场情况。近年来,由于受到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得到迅速发展,2014-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逐年增长,早期纯电动公交车份额占比较大。由于早期动力 电池技术相对落后,整车电量普遍偏小,动力电池质量参差不齐,电池质量保证期短。再加上经过5-6年的运营后电池出现很大程度
的衰减,若超出电池质量保证期,车辆还未达到报废年限,公交公司只能通过对车辆多充电来保证公交车正常运营,导致早期的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已经无法满足实际运营需求,全省多家公交公司都有换电需求。
(二)电池生产企业情况。2013年到2016年期间,国内动力电池企业从最初的40余家,迅速成长至200余家。在技术路线、产品质量、门槛产能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动力电池企业数量迅速从2016年的200余家缩减到2019年的69家。由于类似沃特玛电池生产企业的倒闭,导致部分公交车动力电池出现了无售后无质保的尴尬局面,整车生产企业也不具备动力电池售后技术能力,此部分新能源公交车被迫闲置或报废,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目前只有个别地市公交公司与整车生产企业达成私下协议进行了尝试。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1.技术问题。理论上讲,针对早期的纯电动公交车进行换电,能够高效释放车辆价值。由于早期动力电池技术相对落后、能量 密度较低、安全性能较差,更换原车电池无法实际解决续航里程、质量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再加上部分电池生产企业的倒闭,已经 无法实现更换原车电池。如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等电池生产企业具备电池技术研发实力,可以提供动力电池系统解决方案,但是由于缺少整车端的系统匹配能力,无法实现直接对车辆进行换电。整车生产企业掌握车辆结构,具备系统匹配、风险评估能力,可以有效评估车辆换电带来的质量、安全风险,但缺乏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能力。
2.法规问题。目前,工信部门负责整车上路前的公告(含动力蓄电池编码信息),上路后车辆的运行及整改、报废属于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负责。传统车辆的整改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中有体现,但新能源汽车中的电池更换没有具体的法规有体现,公交公司存在换电后是否合规的灰色地带,整车生产企业也存有一定的顾虑。
我厅已将此调研情况及您的建议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进行了书面反映。但由于市场车辆整改规范并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涉及国家工信、科技、财政、市场监督、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修订有关规范,同时也需要相关电池生产和整车生产企业的协同配合,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针对性的实施政策和落 地举措。
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更换电池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会同能源局、国家标准委等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包括换电在内的电动汽车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多次组织召开整车生产、电池生产、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座谈会,积极推进此项工作。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的通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处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的通知》,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试点周期为2年,试点内容以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示范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监测管理、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支持等,鼓励
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率先试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组织申报 当中。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快速推广应用的短板,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2014年11月,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提出对推广成效突出的城市按推广数量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尤其是使用环节的扶持政策体系,从鼓励购买过渡到便利使用。2018年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台了相关投资财政奖补政策,建立了充电运营奖补机制,目前此项工 作各地市正在有序推进。
(三)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省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8家,年产量共40亿瓦时,约占全国5%;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30家,新能源汽车2016年开始大量投入使用,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3.6万台,不久将会产大量的退役动力电池,亟待综合回收利用。为此,我们积极申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确立了郑州、洛阳、新乡、焦作为试点城市,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各地市确定了一批重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二是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建设。2个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已投产使用,1家已通过国家公告管理,另 1家正在申报中;3个项目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1个项目正在推进中。梯次电池已在700台低速环卫车辆和22874个通信基站上投入使用,形成专利成果11项。三是回收体系初具规模。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正有序展开,截至今年3月底,动力蓄电池配套量超13GWh,约占全国总
量的5.5%,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整体溯源信息上传率达96.6%,成效显著;全国7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6家新能源汽车进口商和6家梯次利用企业在全省共建立556个回收服务网点。我省已注册商务部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有4家,在国家溯源管理平台注册的梯次利用企业3家,再生利用企业5家。回收梯次利用电池4371.92吨,合计559.9兆瓦时。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厅会密切跟踪国家公交换电方面的政策信息,如出台此方面的政策及时通知您。我厅持续联合相关厅局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