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办案〔2021〕6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9 10:26 信息来源:装备工业处

王红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我省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14家,新能源改装车企业14家。2020年全省汽车整车产销58.1万辆和57.4万辆(均占全国总量的2.3%),全国分省份排名第17位。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4.9万辆和4.8万辆(占全国总量的3.6%和3.5%),是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2.2倍,全国分省份排名约第10位。我省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集聚态势较为明显,基本形成以郑州为主,开封为辅,许昌、安阳、洛阳、三门峡、商丘等地共同发展的态势。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企业融资

  近年来,我省创新举措,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从畅通融资渠道、缓解续贷难题、分散融资风险、增强企业信用等方面着力,先后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池、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等方案,构建形成了“三池三贴息、四贷两担保”的政策措施,全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省财政先后出资设立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战略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也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相关政策措施已涵盖新能源汽车行业和企业。我省深入实施“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惠及了全省1.7万余家优质民营小微企业。省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助力实体经济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同时,健全新能源产业等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加快新能源产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切实加大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普及率

  截至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3.6万辆,新能源汽车当年新增8.5万辆,同比增长62.5%,其中,纯电动汽车新增7.5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新增1.0万辆。郑州、洛阳、驻马店、商丘、新乡、濮阳、南阳、许昌、开封、安阳、焦作、周口等12个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新能源汽车新增数量均超3000辆。我省实施优先发展公交战略,扎实开展以公交都市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两创建一提升”活动。大力发展城乡绿色配送,安阳、许昌、郑州、济源入选国家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按照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要求,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发布了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已列入我省集采目录,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采购需要进行采购。同时,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通过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等方式,鼓励采购人采购创新、绿色产品。

  四、关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

  2020年,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省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已建设完成。全省已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059座,公共及专用充电桩4.31万个。2020年全省新建公共充电站312座,公共充电桩7623个。2020年7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豫政办〔2020〕30号),在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充电设施开放共享、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具体规定。我省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奖补政策,并不断修订完善,对省内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按主要充电设备投资额的4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有关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备购置成本,以鼓励各地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2020年,省财政下达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8754万元,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五、关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

  目前,省财政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提升研发能力。一方面,对新能源乘用车研发推广实行奖励政策,对生产企业新研发新能源乘用车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一年内,且实现销量数量1000辆(含)以上、销售金额1亿元(含)以上,经考核后按销售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本年度内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2020年,省财政下达新能源乘用车研发推广省级奖励资金4086万元,奖励有关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研发推广工作,弥补研发推广成本。另一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在建设创新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激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活力,提升产业研发能力。2020年,拨付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资金4761万元、创新中心建设资金154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六、下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打算

  一是促进骨干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整车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和方向,提高研发创新投入,投放具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新车型。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不断提高新能源客车、货车、环卫车等市场占有率。同时,大力培育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产业,不断完善零部件配套体系。二是将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宣传。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与相关机构对接,推动相关政策更好落实,全力破解新能源汽车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在部门设置、资源配置、激励考核、产品创新、信息披露等方面积极调整,加大支持新能源等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力度。三是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同,继续做好公共领域燃油汽车更换,推动公交、物流、环卫、出租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四是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奖励,完善我省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培育绿色出行习惯,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五是做好2021中国(郑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筹备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举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构建汽车产业生态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号)要求,做好大赛的推进落实工作,修订完善我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六是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依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要求,在郑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前期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五部门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在郑州城市群实施方案获得正式批复后,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和示范应用目标实现。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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