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省内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建设一流企业”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整体情况
我省装备制造产业在矿山、电力、起重、农机、盾构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拥有郑煤机、中信重工、中国一拖、卫华集团、许继集团、新乡航空、平高集团、中铁装备等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了郑洛新许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核心区,培育了郑州市经开区、洛阳市先进装备、许昌市电力装备、新乡市装备制造等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引领,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是带动整个装备制造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持续加快,传统优势装备不断转型升级实现高端化发展,工业母机、机器人、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不断创新突破,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涌现了一批创新产品,积极带动洛阳、郑州、许昌、南阳、新乡等重点地市实现高端装备集聚发展,形成了良好的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生态。
二、推动优势领域高端化发展
电力装备,我省产品覆盖了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控制保护监视测量设备。拥有许继集团、平高电气、森源电气等龙头企业,研制了一批国内领先的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重大装备、智能变电站和智能配电网成套装备、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矿山装备,以郑煤机、中信重工、黎明重工、焦作科瑞森等为代表,在大型选矿粉磨设备、大型提升装备、大型破碎装备、纯低温余热发电成套装备、大型矿渣微粉生产线成套装备、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等装备中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起重装备,主要集中在长垣、新乡等地,在安全监控和故障诊断、精确定位和智能防摆、结构智能优化设计、遥控技术、智能防撞等成套设计方面加强研发,形成了一批高端起重装备,其中卫华集团是国内四大卫星发射基地起重装备承制单位,助力神舟系列飞船、长征系列火箭、天宫系列探测器成功飞天。农机装备,在动力机械、收获机械、畜牧装备等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研制了一批大马力拖拉机、新能源拖拉机、多功能谷物收获拖拉机、无人驾驶拖拉机等高端装备。盾构装备,以中铁装备为代表,充分运用光、机、电、液、传感、信息技术等,其盾构设备具备了开挖切削土体、输送土碴、拼装隧道衬砌、测量导向纠偏等功能,成为了国际知名的隧道装备综合服务商。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提升高端装备发展能级。以当前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培育重点产业链的决策部署为契机,突出抓好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先进工程机械装备、先进农机装备、机器人和数控机床、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等6个装备产业链的培育,出台培育产业链行动方案,建设一批先进装备产业园区和集群。加快布局先进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新型医学影像等新兴装备和前沿装备研发,力争在战略新兴领域实现换道领跑。
(二)深化企业技术创新。依托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整合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加快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全覆盖。强化产业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体联动,加强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及首次商业化,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力争2023年新组建省级产业研究院10家左右,新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力争3年内突破和推广“卡脖子”技术150项左右。加强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以数控加工、先进成型、增材制造、激光制造等为重点,增强高度复杂产品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推进前沿技术创新,加快发展现场制造、微纳制造、跨尺度制造、表面制造、零缺陷制造、生物制造等新型制造技术和工艺。
(三)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2023年,我省将大力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玩具等智能新产品,以智能产品为载体促进跨行业跨领域交互融合,推动构建万物互联、全民畅享的智能社会。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新培育智能车间智能工厂150个、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打造以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为主要载体的智能生产新场景。加快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壮大柔性生产、云制造、共享制造、虚拟制造、工业电商等新业态,推动制造企业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新培育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平台)10家、示范企业(平台)30家。
(四)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扶持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促进装备制造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优、成长性较好、带动力强的头雁企业,全面提升我省骨干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运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推动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软件投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财政按照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对国家和省定首台(套)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售价5%和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