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等2家煤炭企业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09:46 信息来源: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申请办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的煤矿企业按规定进行了资料及现场审查,根据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决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通风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修改)、河南平禹新岭煤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等2家煤炭企业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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